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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利信: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岳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岳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即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岳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570,000 股,其所持
股份仍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岳路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石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石权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附件石权先生简历

    石权,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2000 年 7 月毕业于太原
理工大学机械电子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就职于北京
振兴华龙制冷工程集团任技术员;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
龙制冷工程集团任车间主任;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龙制
冷工程集团任厂长;2006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
司任副总裁;2017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9 年 3 月至今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