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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志军)2015-03-20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志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4 年
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公司2014年度召开了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赵志军          7         1           0           1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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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2014 年 4 月 1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出
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2013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吕春燕为副总经
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 6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2014 年 7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事项,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使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 7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关
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 10 月 2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 10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网站上的有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无其他需要本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4 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
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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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委员会的工
作准则,对报告期内对公司 201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 2014 年度高管薪酬计划符合相关制度和经营业绩情况。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季报和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4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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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综述

   2014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01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
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和独立运作,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持续发展壮大。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赵志军


                                                 签   名:


                                                 201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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