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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4-26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
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
重大项目的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2015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2015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
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
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5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
    (二)2015年度,1次股东大会均有股东监事出席、职工监事列席。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贵阳
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控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聘请大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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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终止并出售募投项目朗玛网语音互联网社区项目以及将出售资金和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金对价且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已完成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支付收
购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贵阳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15年8月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贵阳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5年10月23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贵阳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地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违
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董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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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真实、客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真实、公允的。
    3、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核查后认为:
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实施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
发现内幕交易,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定价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
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
意见: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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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
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
际情况。
    8、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议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董事会
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四、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紧密
结合公司实际工作,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正确
行使监事会的职能。2016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借
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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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
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
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综上,2016 年度监事会将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
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继续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维护全
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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