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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5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沈广仟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沈广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沈广仟先
生于 2020 年 7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996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广仟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7 月 7 日

 股票简称              利德曼             股票代码               30028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834.00                    1.9962

         合 计                          834.00                    1.996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62.12      9.0046      2,928.12            7.00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62.12      9.0046      2,928.12            7.00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