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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10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
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利德曼”)为满足日常经营
和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与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金控”)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同日,广州利德曼与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凯云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开发区金控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持有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云发展”)

80.86%股权,凯云发展持有凯云物业 100%股权,因此,开发区金控及凯
云物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开发区金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244029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33、
34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注册资本:1,036,323.38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06 日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
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

(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
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股权结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开发区金控 100%股
权。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经查询,开发区金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开发区金控(单体)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263.97 万元        13,569.83 万元
          净利润               2,034.32 万元        12,464.86 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1,412,318.87 万元     1,599,779.33 万元

       (二)凯云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NK4H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2901-2905 房

       法定代表人:江忠保
       注册资本:4,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

企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酒店管理;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住宿服务;理发服务;

酒类经营。
    股权结构:凯云发展持有凯云物业 100%股权。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经查询,凯云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凯云物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945.55 万元          4,868.22 万元
        净利润               1,732.69 万元           292.08 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2,421.99 万元           829.73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利德曼向开发区金控租赁的房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C6 栋 801 室、C6 栋 901 室,面积合计为 6,532.7m2,房屋用途为厂房;

该物业所有权人为开发区金控,由凯云物业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租赁价格由广州利德曼及开发区金控参照周边厂房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凯云物业统一收费标准确定,
相关交易价格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订立双方

    甲方(出租人):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概况
    1、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C6 栋 801 室、C6 栋 901 室;

    2、建筑面积:C6 栋 801 室面积 3,266.35 ㎡;C6 栋 901 室面积 3,266.35
㎡,合计面积:6,532.70 ㎡。

    (三)租赁期限、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2020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止。
    2、费用标准:

    (1)免租筹建期 90 天。
    (2)建筑面积合计 6,532.70 ㎡,租金按每年递增 3%计,即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租金为 287,438.80 元/月(人民币:
贰拾捌万柒仟肆佰叁拾捌元捌角整),该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车位停
泊费和水费、电费、电话费等专用设施费用,也不包括根据国家和地方

政策法规因乙方是独立经营主体而作为征收对象收取的其他一切税收及
管理费用。
    (3)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按最后一个自然年的租金单价标准计算

收取三个月租金,即履约保证金按 914,839.32 元收取,三个月租金不足
壹万元的,按壹万元收取,续签、变更合同的,原合同履约保证金自动

转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低于本合同三个月租金的,乙方应在续
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4)管理费:6.00 元/平方米/月,共 39,196.20 元/月。乙方承租区

域内自用水电费据实收取。乙方方按承租房屋计费面积平方米缴纳当月
公摊水电费,每月公摊水电费合计¥11,758.86 元;当物业管理费、公摊

水电费遇政策性调整或政府定价调整或甲方根据园区公共设备设施的实
际运营成本进行核算调整时,双方应以调整后的单价计费。电度电费按
照乙方实际用电量计算电费。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

914,839.32 元,并预交一个月租金 287,438.80 元。
    (2)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10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甲

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支付的方式缴付。
    (四)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订立双方

    甲方(物业承租人):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管理人):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其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的承租房屋面积
向乙方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计费面积为 6,532.70 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始计付,计费单价为 6 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合计为 39,196.20 元/月。
    2、公摊水电费:甲方按照承租房屋计费面积平方米向乙方缴纳当月

公摊水电费,每月公摊水电费合计¥11,758.86 元。
    3、付款方式:上述各项费用按月结算,由甲方在每月 10 日前以银
行转账方式转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支票、现金支付的方式缴付。

    (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广州利德曼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租赁房屋,
交易价格参照了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和物业服务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
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开发区金
控发生过关联交易,与开发区金控控制的广州凯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3,000 万元。

    九、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

联董事王凯翔、于钦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出具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3、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

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