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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以
   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方位、多举措的
   行使监督职责,并在公司董事会和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对公司依
   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人,职工代表监
   事 2 人。2020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
   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
   监事均通过现场和/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
   如下:

    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3.《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0/04/02
第十二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04/27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0/06/15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
                             补措施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
             2020/07/10
第十五次会议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08/14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
             2020/09/07
第十七次会议                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10/18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聘请 2020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
             2020/11/29
第十九次会议                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
   督,经审议后认为: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规
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
决议,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理,重大项目投资符合程序,公司内部
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
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监事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经营活动开展情况、财务运行情况以及
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和定期回访,公司组织架构运行、治理、业
务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都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行
为准则。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各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在职权范围内
行使权力,未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通过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定期听取财务负责
人汇报等多种方式监督财务运行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结构合理、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
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2020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
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涵盖了公司
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内部控制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不存在
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
分的情形。
    三、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能
    2020 年,监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5 次,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听取
了公司关于生产经营计划、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方面的汇
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财务活动现状等实施了有效监督。
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其
他任何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四、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主要工作计划包括: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防范风险
    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
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外,监事会将实时跟进公司各类经营决策事项,确保各项目的
提案、审议、决策、实施等各个环节都合法有效。重点关注公司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
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审慎发表意见,确
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二)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法律
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
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
识,进而提升监事的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
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三)重点事项重点监督,确保公司合法、安全、有序运行
    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收购兼并、关联交易、委托理
财、外汇套期保值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
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
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