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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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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
展;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完整;
       3、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抑制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
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
       4、建立通畅、有效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
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在层次上涵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和部门;
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
中、事后控制相统一,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针对其内控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
不存在重大缺陷;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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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有效制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
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
间权责分明、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有效性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自觉有效执行维护内部控制相
关规定,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
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
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及时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
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
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虑了内控环境、风险评估、主要控
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和内控监督五个方面的要素,逐步制定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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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
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德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德赛
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
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上拓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利德曼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国拓(厦门)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安徽省德先医疗器
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德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利德曼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
下属单位的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
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研发活动、采购业务、对外投
资、对外担保、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风险评
估与控制、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如下: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
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为原则,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规范公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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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
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
决策权,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目前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全体董事按照相关规则勤勉尽责、依法有效
行使职权;
    (3)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
事两名,股东监事一名。监事会成员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
的要求,全体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
充分发挥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作用,对公司财务以及对董事、总
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
独立意见。
    (4)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
制约,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
管理工作。
     2、内部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管理要求,以务实高效为原则建立了公
司内部组织架构,通过合理划分职责定位、岗位分工,形成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和内部控制要求,构建了职能清晰、管控有力、运行高效的组织机构;
健全了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
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
授权)的授权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每个岗位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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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责任;并根据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及内部控制的需要,不断对组织结
构进行优化。公司通过打造有效运转的工作机构,确保了董事会、经
理层的决议和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3、人力资源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了人才战略,对
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均
做了详细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年度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制度。对于掌握公司产品关键
技术、重要客户信息的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保密协议,明确了保密义
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出、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
核方案,并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研发活动
        新产品研发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公司内部控制的重
点环节,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流程,公司
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涵盖从新产品立项、评估、小试、
中试、注册直至新产品上市等各环节的把控,保障新产品的有效性以
及新产品上市速度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5、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采购制度,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
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根
据生产、研发部门年度生产、研发计划,统筹制定采购计划,科学合
理地确定采购价格。对标准化程度高、需求计划性强、供应商相对稳
定的物资,尽量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价格监督机制,控制采购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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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外投资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结合对外投资管理
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形式、相应的决策程序、决
策权限等方面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制度要求对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决策及管理。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进行管理,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投资风险,确保
了公司资产安全。
     7、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类别、
范围、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公
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关注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8、资金活动
    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确定授权审
批权限,规定了不同规模的资金活动按照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确保了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审计部定期对公司货币资金进行
审计、监督资金流转情况,确保资金流动与实际经营活动相匹配。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
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编码、存管、登记、转移、出租、转
让、盘点、清理报废等事项,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监督固
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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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残值等信息进行维护。公司制定了
《存货管理制度》,由仓储部门对存货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盘
点及报废各环节严格管理并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做
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
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0、全面预算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按照总体战略部署、对宏观经济形
势的判断及所属行业市场情况,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指导公司
及子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
    11、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体系,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设置了独立的
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相应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并配备了相应的
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建立逐级合并的财务报告体系,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及
时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和财务分
析报告反映出的综合信息,由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定期就重要财务数
据及指标向管理层进行汇报,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确保了财务
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
     12、风险评估与控制
     公司建立了领导、执行和监督分工负责的风险控制体系。董事
会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公司层面重大风险事项进
行决策;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公司管
理层负责推进落实风险管理各项具体工作;风控与法务部负责编制全
面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及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制度、流程,组织开展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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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务和风险管理日常实施工作,规范公司所有类型合同模板的修
订、完善,合同的审批、订立、履行和管理等。公司各中心(部门)是
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对日常工作中本中心(部门)
的业务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监控和防范。
       13、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与管理报告、
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各类经营信息,并
通过各种例会、办公会议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通
过钉钉、OA 等办公软件设置工作流程进行审批,使得各管理层级、
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及员工与管理者之间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更迅速、
顺畅,在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制度的执行也更加规范、严谨。
       14、内部监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会议组织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的内部监督及审计工作,对本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收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经济活动的各环节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和促进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保证公司资产及财务信息的
真实、完整,规避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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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以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漏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错报(漏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5%但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错报(漏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3%时

    (2)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重要缺陷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根据缺陷可能造成公司
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
确定的。
    (1)定量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达到 100 万元(含)以上。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达到 10 万(含)--1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在 1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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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1、公司章程、制度、工作流程、经营决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2、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
           良社会影响;
重大缺陷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4、主要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5、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
           果。
           1、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
           失;
           2、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及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流动较
           大;
重要缺陷
           3、资产保管存在漏洞,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损失金额
           较大;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较大缺陷
           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
估,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一)本公司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得到了
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11
的实现;
    (二)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
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
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
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
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2020 年
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的重大缺陷,在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中,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增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
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
效控制、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
    3、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
晰,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
及监督充分有效,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八、监事会意见
    1、2020 年度,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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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形成了比较
系统的公司治理架构,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起
到了有效控制、监督作用;
    2、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
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涵盖了公
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
效,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4、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凯翔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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