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10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
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对本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
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
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
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及相
关公告。
上述第1-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广州高
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第1-3项议案均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2.00 √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注: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请于2021年6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
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转888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丽华、朱萍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289;投票简称:利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
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
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
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
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1.00 √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
2.00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
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