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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科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 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上述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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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
规定。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
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
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
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
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
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采
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               8,656,350.00                         8,656,350.00

应收账款             451,683,469.87                       368,233,251.3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60,339,819.87                     376,889,601.35

应付票据               5,451,589.00                         5,451,589.00

应付账款             129,952,175.05                       125,692,410.4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5,403,764.05                     131,143,999.40


       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用      82,803,922.22       57,804,431.88    67,770,843.51      39,116,629.55

       研发费用                          24,999,490.34                       28,654,213.96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
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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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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