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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0-2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提
供担保行为有利于米健信息解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宜
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为米健信息提供担保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截至目前, 公司累 计对外担 保总额( 含本次 为全资子 公司担 保)为人 民币
6,488.75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8,981.63 万元)的 5.9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米健信息申请银行贷款事宜提供担保。
    二、关于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融资
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其为米健信息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该担保行为有利于米健信息解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反担保事
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为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反担保)为人
民币 7,338.75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8,981.63 万元)的 6.7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融资担保中心就米健信息申请银行贷款事宜提
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      管一民、刘爱民、吴凤君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