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雅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2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                     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俊                       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12 月按月查询,已查询 9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投资者关系及股票买卖行为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董监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股东所
                                           是                    无
 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
                                           是                    无
 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公司控
 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                    无
 关于潜在社保、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事项
 的承诺。
 4、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上海高特佳
 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资
 产-博雅生物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中信建投-高特佳-博雅定增定      是              无
 向资产管理计划、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限售股股份锁定的承
 诺。

 5、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上海高特佳
 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规范      是              无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6、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上海高特佳
 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避免      是              无
 同业竞争的承诺。

 7、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4名特定投
 资人关于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是              无
 不得转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高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