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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雅生物: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高
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累计质押股份 79,601,785
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61.75%;累计被司法冻结 103,881,618 股,
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80.58%。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
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及
被司法冻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
    近日,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高特佳集
团发来的《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赣 1002 财保
4 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和《告知函》及其附件,根据上述文件,
现将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特佳集团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申请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高特佳集团未按约定支付转让的
价款,为避免申请人财产损失为由,向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前
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高特佳集团银行存款 188,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价
值相应的财产。案外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6674838057)自愿以名下的全部资产为申请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仲裁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审查、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高特佳集团银行存款 188,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应的财
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
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二、《民事裁定书》所涉及的高特佳集团相关债务的具体情况
       高特佳集团 2021 年 2 月 9 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函》及其附件,主要内容
如下:
       “2017 年 5 月 18 日,平安证券(作为【平安信投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之管理人)与本公司等主体签署了《深圳市高特佳前海优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书》(以下称“合伙协议”),约定平安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
伙人向深圳市高特佳前海优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前海优享”)
出资缴付合计 15.75 亿人民币,第一期出资 5.6 亿元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实缴,
第二期出资 10.15 亿元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实缴。
       同日,平安证券与高特佳集团签署了《深圳市高特佳前海优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称“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平
安证券将其在前海优享中的财产份额以人民币 15.75 亿加年化 6.2%的资金占用
成本(以下称“利息”)转让给高特佳集团。按照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高特
佳集团应在 2021 年 4 月 10 日前向平安证券付清第一期财产份额转让款(即平安
证券在前海优享的第一期出资 5.6 亿元及对应的利息)、在 2021 年 5 月 23 日前
付清第二期财产份额转让款(即平安证券在前海优享的第二期出资 10.15 亿元及
对应的利息)。
       截止本告知函出具之时,本公司已向平安证券支付了财产份额转让款合计人
民币 11,916.875 万元,暂未因该笔债务触及违约,不存在占用或违规担保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同时,目前本公司正在通过股东提供借款等方式就股份被冻结情况积极寻求
债务解决方案以期沟通解决。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在与华润医药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签署《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同时,还签署了《华润医
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
作协议》”)。《合作协议》中约定,“平安信投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系中
信银行南昌分行通过平安证券设立的资管计划,华润医药公司承诺将促成高特佳
解决与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的债务问题。该协议因生效要件未成就,尚未生效。有
鉴于此,本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拟积极与华润医药、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进行沟通,
推动债务和交易问题的同步解决。”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 128,909,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6%(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高特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6,381,618 股,高特佳集
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528,334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累计质押股份 79,601,785 股,占
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61.75%;累计被司法冻结 103,881,618 股,占其合
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80.58%。
    2、高特佳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3、《合作协议》因生效要件未成就,尚未生效,通过履行该协议而解决高
特佳集团的债务问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告知函》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