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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关于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3-27  

						关于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250 号
          关于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1-2
              关于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0250号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关于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君泽照明”)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
告作为利亚德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君泽照明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君泽
照明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君泽照明《关于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专项审核报告第 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君泽照明《关
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
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君泽照明《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君泽照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〇 一 九 年三月二十六日


                         专项审核报告第 2 页
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湖南君
        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 利润承诺的基本情况
(一) 资产重组情况

        2017 年 3 月 2 日,利亚德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军同新余高新区君辰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君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众茂商务咨询
        事务所(有限合伙)、肖成军、周玲签订了《关于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利亚德拟收购公司 100%股权。

        2017 年 3 月 2 日,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 2017 年第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 100%股权及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完成,股东变更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 利润承诺情况
         根据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7]第 1051 号《资
         产评估报告》,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3,615.43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26,011.68 万元。
         根据利亚德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军同新余高新区君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新余高新区君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沙众茂商务咨询事务所(有
         限合伙)、肖成军、周玲签订的《关于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收
         购协议》约定,股权收购交易总对价为 24,800.00 万元。公司原股东承诺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600.00 万元、3,200.00 万元、3,900.00 万元。


(三)    盈利预测数据
        公司在股权转让实施期间未进行盈利预测。


                                       第1页
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二、 公司 2018 年的净利润实现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     间              扣非后承诺金额            实现金额           完成率

2018年度                           3,200.00              3,246.92           101.47%

        说明:2018 年度公司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 3,246.92 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0.00 万元,利润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 3,246.92 万元,2018 年度公司已完成业绩承诺金额。


        本情况说明已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湖南君泽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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