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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波动风险提示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3

债券代码:123015             债券简称:蓝盾转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盾转债,债券代码:123015)自 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市,发行总额 5.38 亿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蓝盾转债”余额为 10,035.87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0 日,“蓝盾转债”收盘价为 320 元,当日涨幅为 13.07%,
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 年 10 月 19 日、2020 年 10 月 20 日)日收盘价格累计
涨幅为 85.55%,转股溢价率达 161.33%。
    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可转债价格可能受到来自国内外
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短期技术指标、投资者心理等
因素影响。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与其可转债价格高度正相关,且不存在超高溢
价率的情况。近期,“蓝盾转债”价格严重脱离与公司股价之间的关联,已偏离
合理价值区间,且与市场宏观环境、行业情况及经营情况无关,主要受市场资金
影响所致。
    2、近期,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柯宗庆先生、柯宗贵先生因涉
诉事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情请查阅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部分子公司及控股
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等相关公告。
    3、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累计债务逾
期未偿还金额为 156,565.35 万元。
    4、近期,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
讼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
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
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此外,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较多未结诉讼事
项,如后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存在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可能性。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等相关公告。
    5、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风险及涉及诉讼,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冻结,且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该事项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暂无实质性影响,但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若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法
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6、2020 年半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及客户单位延期复工复产,
采购节奏放缓,公司原有订单推后、项目实施人员进场受限、在手订单实施及验
收延迟,造成公司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于业务开展受限,业绩亏损较多,导致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下降。2020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881.51 万元,同比下
降 48.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2.81 万元,同比下降 146.50%。
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具体的财务数据将
在《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综上,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处理,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或强制
执行,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蓝盾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重大事
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处于筹划阶段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3、近期,公司发现部分媒体将公司纳入“量子科技”概念股,公司申明公
司目前在“量子科技”领域未进行市场业务开展、无相关业务收入。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在“蓝盾转债”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蓝盾转债”的
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