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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盾股
份”或“被申请人”)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
发出的编号为(2021)粤 01 破申 367、368 号的《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
书》”)。《通知书》称,申请人蔡斌、李安平分别以被申请人蓝盾股份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广州中院将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对上述事项进行听证,目前暂未受理申请
人上述申请。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进行沟通,将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
解以撤回上述申请,并将于听证现场向法院提交《异议书》及相关资料。
    3、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
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司将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第 10.4.1 条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
清算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
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申请破产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发出的编号为(2021)粤 01 破申 367、368 号的《通
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蔡斌、李安平分别以被申请人蓝盾股份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1、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1)关于公司与申请人蔡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源城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出具了(2020)粤 1602 民初 1416
号《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公司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分七
期向申请人还清债权本息 7,136.76 万元,并需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付清申请人
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 145.01 万元。如果被申请人逾期还款的,被申请人还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2%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实
际清偿之日。因公司未能按约偿还款项,申请人向源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
未执行完成,故申请人蔡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
进行破产清算。
    (2)关于公司与申请人李安平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源城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出具了(2020)粤 1602 民初 1417 号《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
书》,公司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分七期向申请人还清债权本息 2,323.18 万
元,并需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付清申请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 21.97 万元。如
果被申请人逾期还款的,被申请人还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借款本金为基
数按月利率 2%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因公司未能按约偿还款
项,申请人向源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未执行完成,故申请人李安平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广州中院将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对上述事项进行听证,目前暂未受理申请人
上述申请。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进行沟通,将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以撤回上述申请,并将于听证现场向法院提交《异议书》及相关资料。公司将持
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
属于债务人非自愿破产,为保障债务人的权益和限制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的滥
用,法律设置了异议程序。债务人提出异议后,法院经审查作出受理破产申请或
不予受理破产申请。无论法院是否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
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
积极与债权人、法院沟通相关事宜。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司将进
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第 10.4.1 条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
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部分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面临诉讼、支付相关违约金、
滞纳金和罚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此外,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
结/查封,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
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等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处理,
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正在抓紧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将尽快与
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显示,公司及控股股
东柯宗贵、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
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广州天锐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公司
正在抓紧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将尽快与债权人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争取
尽早将相关子公司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较多
未结诉讼事项,如后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存在新增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