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1-00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艳女士
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一大股东 本次司法冻 司法冻结 解冻日 司法冻结执
持股份 总股本
称 及其一致 结股数(股) 日期 期 行人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浙江省杭州
2024-0
5,593,613 6.64% 0.83% 2021-01-12 市中级人民
1-11
法院
注 2]
浙江省杭州
吴艳 否[ 2024-0
9,322,688 11.06% 1.39% 2021-01-12 市中级人民
1-11
法院
浙江省杭州
2024-0
9,322,688 11.06% 1.39% 2021-01-12 市中级人民
1-11
法院
小计 24,238,989 28.75% 3.61%
注:1、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59,393,716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
票数量 1,621,195 股后的 457,772,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96652 元人民币(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16301 股。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
完成后,总股本由 678,569,976 股变更为 671,396,910 股。
2、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
公司 104,314,89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34%,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应的表决权,
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即 49,223,79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上述比例均以协议转让时的公司总股本
679,945,828 股为准)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冻结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的股数(股) 份比例 比例
吴艳 84,295,160 12.56% 74,176,512 88.00% 11.05%
汉鼎宇佑集
30,309,653 4.51% 0 0.00% 0.00%
团有限公司
合计 114,604,813 17.07% 74,176,512 64.72% 11.05%
三、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且吴艳
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
可撤销地予以放弃,吴艳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
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
司股份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吴艳女士因个人经济纠纷导致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74,176,512 股被司法冻结;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
的数据外,公司暂未收到其他方关于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或通知。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