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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方集团:关于补充审议转让部分机器设备的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转让部分机器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部分生产效率低下的设备给深圳市炫硕智造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炫硕智造”)。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由于工作人员对信
息披露规则理解不准确,未按相关规则履行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就转让部分机器设备事项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补充
审批程序。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与炫硕智造签订了《补充协议》,公司将部分生产效
率低下的机器设备转让给炫硕智造,抵冲所欠设备采购款。本次设备转让定价原
则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475,000 元(含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6 条规定,公司已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交易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方可确定是否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 8 号同为光电厂区 A3
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赵玉涛
       经营范围:LED 光电设备、激光设备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LED
光电设备、激光设备系统集成及激光设备配件、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光电子
产品、五金、百货的销售;自有设备的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升级改造
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
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LED 光电设备、激光设备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设备
的生产。
       股权结构: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炫硕智造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炫硕智造资产总额为 37,353.4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5,849.19 万元,净资产为 21,504.30 万元,营业收入为 3,819.60 万元,净
利润为 3,287.94 万元。
       公司与炫硕智造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转让的系生产效率低下的部分封装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元)          成交金额(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原值          净值          (含税)

 1        分光机        套   122    50,688,034.60 25,996,731.66 10,247,113.82
 2        编带机        套    62    24,931,624.18 12,585,498.69   5,227,886.18
           合计              184    75,619,658.78 38,582,230.35 15,475,000.00


       (二)转让价款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设备转让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转让价
款合计为 15,475,000 元。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将影响 2018
年度利润-25,304,746.92 元(实际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价款:15,475,000 元
    付款方式:自公司将约定的设备交付给炫硕智造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视为公司已经完成了支付相应货款的付款义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公司将上述设备
转交给炫硕智造,运输费用由炫硕智造承担。运输方式为:炫硕智造自提,交货
地点为公司工厂。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的部分机器设备是生产效率低下的封装设备,本次转让设备的交易
金额抵冲了公司与炫硕智造发生的同等金额的采购款,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
化资产结构。
    封装设备更新换代较快,本次转让的设备因生产效率低下而无法满足公司生
产需求,转让该设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设备转让预计将
影响公司 2018 年度利润-25,304,746.92 元(实际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补充协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