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方集团: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1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
3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月30日
15:00至2019年1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 15 号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A 座
801 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295,514,4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017%。其中:
       1.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95,363,2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826%;
    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151,1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9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
案:
    会议主持人宣布了会议议程,然后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宣读,与会全体股东逐
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363,2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9%;反对 151,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350,030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405%;
反对 151,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15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363,2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9%;反对 151,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350,030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405%;
反对 151,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15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363,2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9%;反对 151,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350,030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405%;
反对 151,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15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婷婷、盛子倩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