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
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公司将自有设备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的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以售后回租方式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10,000 万元,租赁期为 36 个月。在租赁期内,公
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公司按双方约定向中远海运支付租金;
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 100 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设备。
2、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谷”)、控股子
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实际控制人
王敏先生和董事李迪初先生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王敏先生、李迪初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
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中远海运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
文件。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08 月 29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450 号 3E 室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中远海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 租赁标的:自有生产设备
2、 融资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3、租赁利息:以国家基准利率为基数适当上浮,在租赁期内,如国家基准
利率发生变动将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计 36 个月
6、权属:交易标的归属公司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7、担保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实际控制人王
敏先生及董事李迪初先生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
司、王敏、李迪初。
2、债权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5、担保期限:36 个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控股股东南昌光谷、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实际控制人王
敏先生及董事李迪初先生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 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2、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