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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方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绍伟)2019-04-1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方绍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
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出席会议
 方绍伟      独立董事      8        0           0             否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离任独立董事应参加8次董事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8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提出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
了独立意见,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2017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17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
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于调整现金购
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8年6月11日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提名非独立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18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要求积极召集并主持薪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共组织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调整方案,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公司各个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
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2、2018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
关要求,参与一次提名委员会,向公司提名王敏先生、江如练女士、聂卫先生为
公司董事,提名吴玲女士、王寿群女士、方志刚先生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3、2018年度,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方向进行研
究,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战略
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要产品销
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核查,我认为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
作,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公
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
公司治理情况。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
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尽管本人已于2018年6月28日离任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但是还是衷心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实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报告完毕。




                                                     方绍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