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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方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8,265,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1%)的股东李映红女
士及持本公司股份8,424,5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的股东李细初先生
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映红女士及李细初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
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703,2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李映红女士、
李细初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映红女士、李细初先生,为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的一致
行动人。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映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265,116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2.31%;李细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24,5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股份原因: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购买的股
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李映红女士及李细初先生预计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23,703,2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李映红女士、李细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0
年8月8日至2020年11月7日。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映红女士、李细初先生在资产重组时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股份由于长方集团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李映红女士、李细初先生在《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之(三)》中承诺,
自《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之(三)》生效之日起至收到本次交易全部对价之日
后6个月内,以不高于8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择机购买公司股票,购买总金
额不低于3.3亿元,该等增持的股票自增持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对外出售或
委托第三方管理。
     鉴于此,李细初先生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19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
入公司股票8,167,6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587,200,000元对价款,
受疫情影响仍有13,478,300元未支付,故增持条件尚未成就,因此本次减持不违
反“该等增持的股票自增持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对外出售或委托第三方管理”
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李映红女士、李细初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映红女士、李细初先生将根据市
场、本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支付剩余对价款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增持承诺方履行增持义
务的增持完成时间及增持股份的锁定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考虑到公司已支付交易对价款的 97.76%,为维护股票价格,公司在收到
减持计划后与减持方进行沟通协商是否不进行减持,但由于减持方资金需求原因,
未能取得一致。
    2、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应对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争取尽快支
付剩余的交易对价款;交易对价款全部支付完成后,公司将密切关注李映红女士、
李细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承诺履行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李映红女士、李细初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