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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方: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2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星文、阮军: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
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王寿群:本议案的结论与康铭盛原管理团队反映的情况不符,外部机构
仅做了检查、重新计算的鉴定程序,未征询康铭盛原管理团队、原审计机构的意见,
也未与客户进行全面、系统的核实合同,核对往来账务,容易造成应收账款的流失和
不准确。建议全面、客观的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核实应收账款。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星文、阮军: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对该事项的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寿群:良好的执业信用对审计机构的质量和可信度有较大影响。经核
查,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存在太多被处罚的记录,建议聘请有良好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朱星文、王寿群、阮军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