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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2015-09-0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参加了公司2015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此次会议
的《关于使用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将未有使用计划的闲置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从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罗杰、 邱妘、徐海平
                                                         201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