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2015-09-11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加临时议案: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
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增加一项《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一、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公告了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公司 40.91%股份的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9 月 11 日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邱妘女士已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了保证公
司董事会的有效正常运作,2015 年 9 月 11 日,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以书面形式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在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中增加一项
《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议孟祥霞女士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孟祥霞女士
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为止。
二、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
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三、公司董事会就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做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0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
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15:00 至2015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庵东工业区纬三路西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想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
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
现场会议并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
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使用未来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香港)有限
公司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7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2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9月7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3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受理。
2、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庵东工业区纬三路西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
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需在2015年9月22日下午16:3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传真
0574-63070388方为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
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307;投票简称:慈星投票
在投票当日,“慈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一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1.00元
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使用未来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2.00元
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0元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
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
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
关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
服务专区” 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
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
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
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
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
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慈
星股份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雪兰 联系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0574-63070388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庵东工业区纬三路西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31532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所有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5年9月23日在慈溪召开的宁波慈星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表
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
1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未来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
2 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议
案》
《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