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开拓针织服装市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星股份”) 拟与杭州置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置澜”)共同出资设 立“慈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名为准) (以下简称“合 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慈星股份以货币资金出资 9000 万元占 90% 股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1000 万元占 10%股权。详细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98 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3,5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672.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6,827.50 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31.9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205,795.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68 号)。 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及更变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 调整后 变更后投资项目 承诺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2015-9-30 可使用状态 【注 1】 可使用状态 额 【注 1】 投入金额 【注 2、注 3】 年产 20,000 台电 年产 10,000 台电 2014 年 03 2016 年 06 月 脑针织横机产业 脑针织横机产业 66,874.31 30,811.18 19,295.38 月 30 日 30 日 化项目 化项目 年产 5,000 台电 年产 2,000 台电 2014 年 03 2016 年 06 月 脑无缝针织内衣 脑无缝针织内衣 30,652.45 13,160.48 7,158.05 月 30 日 30 日 机产业化项目 机产业化项目 年产 5,000 台嵌 年产 2,000 台嵌 2014 年 03 2016 年 06 月 花电脑针织横机 花电脑针织横机 33,294.44 14,786.43 9,153.59 月 30 日 30 日 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 年产 6,000 台电 年产 3,000 台电 2014 年 03 2016 年 06 月 脑针织丝袜机产 脑针织丝袜机产 23,926.66 11,006.68 5,839.85 月 30 日 30 日 业化项目 业化项目 电脑针织机械研 电脑针织机械研 2014 年 03 2016 年 06 月 19,148.82 24,132.90 9,432.91 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中心建设项目 月 30 日 30 日 营销与服务体系 营销与服务体系 2013 年 03 2016 年 06 月 19,506.56 21,710.97 8,492.17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月 30 日 30 日 小计 193,403.24 115,608.64 59,371.96 注 1、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概算的议案》,详细内容参阅公司于 4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内容。项目调整后,调整为 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共计 77,794.60 万元。2015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未来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未 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向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即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共计 47,794.60 万元。 注 2、注 3: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细内容参阅公司于 4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内容。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细内容参 阅公司于 5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内容。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3,943.32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1)项目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用于搭建针织品智能柔性定制平台,用工业化流程 高效生产个性化产品。平台为终端销售商提供智能供应链及个性化定制支持,提 升对最终用户的服务黏性,通过开放自由专业设计师及品牌职业设计师的加入, 丰富产品花样款式和版式设计库,为消费者在丰富的产品设计基础上进行个性化 定制,实现共享特性的产品营销模式,同时整合下游代工厂的现有产能资源,实 现全产业链的分工协同。 (2)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慈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庵东工业园区纬三西路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基于物联网的纺织服装、纺织面料鞋、家用纺织制成品、饰 品的个性化定制、设计、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软件开发;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大数据分析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装备的设计、生产、 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和技术除外(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投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1: 投资方名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华东轻纺针织城三期6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80,200万元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平范 经营范围:针织器械制造;纺织制成品设计及制造;机械用电脑集成电路开 发、软件开发;投资管理咨询(证券、期货除外);纺织机械维修。 投资方2: 投资方名称:杭州置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6幢4单元51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360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姚勇杰)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4)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出资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慈星股份以货币资金出资9000万元占 90% 股权;杭州置澜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占 10%股权。 本公司对本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需经本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董事会组成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慈星股份委派;设总经理一名, 由执行董事聘请。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纺织服装行业,“工业4.0”概念、“互联网+”思维已不可避免地日益浸润 和碰撞, 纺织产品的智能柔性定制将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和潮流。而通过此次合 资公司的设立,可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化公司的竞争力,实现 企业长远的可持续性发展;此外该新的商业模式,可为传统的纺织服装业转型升 级做出应有的贡献。平台为终端销售商提供智能供应链及个性化定制支持,提升 对最终用户的服务黏性,提升慈星股份在用户端的品牌价值。 四、风险提示及对策 1、技术风险 公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系统平台和技术支持,技术的不成熟度可能导 致达不到生产需求和期望的利润率。慈星股份致力于推动针织工艺进步实现针织 工业智能制造,项目研发的核心技术储备度较高,具备强大的研发团队,能够对 合资公司进行技术支持,规避可能发生的技术风险。 2、运营管理风险 合资公司在初始成立期的人员配置、系统建设、市场开拓、管理制度等,都 需要一个建设和完善的过程。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条件的顺利建 设, 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 控制风险,投资双方须定期进行有效沟通,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如期完成合资 公司管理架构的整合,加强对合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执行力度,确保本项目目 标的达成。 3、市场风险 毛衫行业的巨大市场,将使得其他具有规模和实力的企业也会介入相关业 务,使合资公司可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单纯的陷入技术比拼和人力外包 比拼,将使得合资公司陷入被动局面。合资公司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领域 原有的优势,以更优质的技术服务来提升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确保市场的风险 可以有效规避。 五、经济效益分析 本平台将从 2016 年起开始营运,预计当年获得针织毛衫长尾市场中的 0.5% 左右的市场份额,2017 年上升到 3.5%左右,2018 年增加到 10%左右,则预期经 济效益测算如下: 年度 预计成交量 服务营收 净利润 2016 年 2亿 0.12 亿元 300 万元 2017 年 8亿 0.48 亿元 1200 万元 2018 年 25 亿 1.5 亿元 4300 万元 注:1、以平台成交量为测算标准,并主要以线上市场切入; 2、按平台成交量平均 6%作为服务营收; 3、互联网平台初期更加注重市场规则、影响力建设,属于投入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