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02-06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宁
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6年2月2
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2,267,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宁波创福投资合伙                   2016年2月2日
                      集中竞价                          11.49        2,267,783        0.28%
企业(有限合伙)                   -2016年2月5日

      合计                                                           2,267,783        0.28%

    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16-011),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2016年2
月1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05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31%(其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减持比例不超过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股东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267,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创福投     合计
                             42,202,938            5.26%         39,935,155         4.98%
资合伙企业     持有股份
(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   10,550,735
                                        1.31%      8,282,952      1.03%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1,652,204              31,652,204
             股份(董监                 3.95%                     3.95%
             高限售)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宁波
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9,935,155股,占公司总股本4.98%。
    3、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
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5年3月30日,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上
述所作承诺。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在创福投资的股东、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创福投资的股东、合
伙人或其关联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