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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3-29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
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
137,136,462.88 元。
    同意公司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3,713,646.29 元,计提盈余公积后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02,074,427.41 元 。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2,000,000 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
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严格按照相关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
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
坏账核销。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目前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对募集募投
项目的投资概算进行必要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此次
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发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