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08-16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6日,宁波慈星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裕人投资”)《股份减持告知
函》,裕人投资于2016年8月15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29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1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裕人投资 大宗交易 2016年8月15日 12.80 290 0.3616
总计 290 0.361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裕人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251,135,016 31.3136 248,235,016 30.9520
其中:质押股数 160,000,000 19.9501 160,000,000 19.9501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裕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8,235,016股,占总股本的
30.952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裕人投资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承诺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只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在裕人投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
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裕人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25%;在裕人投资股东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裕人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的股份。
截止目前,控股股东裕人投资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裕人投资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