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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际旭创: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0-004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因 12 名首次授予(需回购注销 489,825 股)和 7 名预留授予(需回购注销

109,9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另有 1 名首次授予(需回购注销 525
股)和 2 名预留授予(需回购注销 1,995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成绩
为 C,公司将按照回购价格对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2,24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44%。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3.849 元/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2.484 元/股。
    2.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13,767,381 股变更为
713,165,136 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审议情况

    1.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战淑萍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中伦律所”)出具了《关于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发证券”)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7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已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13 日作为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86.2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中伦律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授予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就
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公司向 35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 1,486.25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上市日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

    5.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8 月 10 日,向 21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65.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中伦律所就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广发

证券就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公司实际向 211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164.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上市日为 2018
年 9 月 3 日。
    7.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355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 43,000 股)
以及 3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成绩为 C(回购注销 5,250 股),公司根据规定按照回
购价格对上述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2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同意公司因发生派息事项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9.55 元/股调整为
19.51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

项进行了核查,中伦律所就本次所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第一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52 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699,626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7780%。

    8.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的 48,25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
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
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2019 年 6 月 4 日,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总股数由原 1,647,000

股相应调整为 2,305,800 股,本次解禁的 204 名激励对象第一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为 656,775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中伦律所就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4 日第一次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04 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 656,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0%。
    10.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限售期内,352 名激励对象中因有 12 名激
励对象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考核成绩为 C,公司将按照规定对其未达解锁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故本次符合解禁条件的 340 名激励对象所持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因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转增股本后,本次解禁的 340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授予股份总
量由 14,353,020 股(原首次授予总量为 14,862,520 股,扣除第一次回购注销的 3 名
离职员工授予的 43,000 股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 12 名离职员工授予的 466,500 股后)

调整为 20,094,228 股,因其中 1 名激励对象考核成绩为 C,其本期内可解锁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 50%(即 525 股)不得解除限售,故第二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相应调整为 5,023,023 股。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 340 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 5,023,023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

除限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回购数
量的议案》,因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
规定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9.512 元/股调整为 13.849 元/股,拟回
购注销的股票数量由 350,250 股(以 12 名离职及 1 名考核成绩为 C 的员工在第一次

解禁后的存量股份计算)调整为 490,35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1.6 元/
股调整为 22.484 元/股,拟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由 79,925 股调整为 111,895 股。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2 名首次授予(需回购注销 489,825 股)和 7 名预留授予(需
回购注销 109,9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另有 1 名首次授予(需回

购注销 525 股)和 2 名预留授予(需回购注销 1,995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绩
效考核成绩为 C,公司将按照回购价格对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2,24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中伦律所就上述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 12 名首次授予和 7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另有 1 名首次授予和 2 名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成绩为 C,按照相关规定将对其本期内可解锁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 50%进行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回购价格对前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2,24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按照回购价格对前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2,24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
将回购款 9,306,704.33 元支付至上述人员个人账户中。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就公司本
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的验资报告》。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602,245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713,165,136 股,具体如
下:
               变更前股数               回购注销        变更后股数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                   数量(股)          (股)
   限售条件
               363,179,892    50.88%      -602,245      362,577,647     50.84%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350,587,489    49.12%                -   350,587,489     49.16%
    流通股

       合计    713,767,381   100.00%      -602,245       713,165,136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

上市条件,同时,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