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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艾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与青科创实业集团股份
公司、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就原 2020 年 5 月 19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内容重新签订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之股份转让变更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主要事项已经做出变更:

    1、收购方变更为青科创实业集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坤展实业有限
公司;

    2、收购股份数量由原来含质押的股份合计 1742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19.66%)
变更为可交易的股份 132918565 股(占上市公司 15%);收购价格不变;

    3、收购价款由原来的人民币 540,020,000 元变更为 412,047,551.5 元。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19 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与青科创实业集团股份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4,2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6586%。每股转让价格为 3.1 元,转让总价款为 54,002
万元。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
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二、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及新协议主要内容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通知,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股权交易尚未完
成。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吉艾科技的战略定位,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与青科创实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青科创实
业”)、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展实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变
更协议》,协议就原高怀雪与青科创实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
协议》做出主要事项变更。

    1、主要事项变更内容:

  (1)收购方变更为青科创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坤展实业;

  (2)收购股份数量由原来含质押的股份合计 1742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19.66%)
变更为可交易的股份 132918565 股(占上市公司 15%);收购价格为原协议价格,
即 3.1 元。

  (3)收购价款由原来的人民币 540,020,000 元(大写:伍亿肆仟零贰万元整)
变更为 412,047,551.5 元(大写:肆亿壹仟贰佰零肆万柒仟伍佰伍拾壹元伍角);

    2、协议其他主要内容:

  (1)坤展实业应自本协议签订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向卖方指定账户支付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待相应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在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标的股份变更登记资料前,向卖方指定账户再支
付 2 亿元(大写:贰亿元,不含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股份完成变更登记后的六
个月内向卖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所有款项 192047551.5 元(大写:壹亿玖仟贰佰
零肆万柒仟伍佰伍拾壹元伍角),逾期支付的,逾期金额按照 0.05%(万分之五
/日)计算逾期利息。

  (2)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之日,标的股份因送股、
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卖方过户给买方时的
数量及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卖方在标的股份过户给买方前,因标的股份获得股
息、股利、分红、收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权益的,归卖方所有。

  (3)卖方承诺,买方有权于股权转让完成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的
公司章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股东权利:a)召集、召开和出席目标公司的
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b)提名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
(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提案或议案及做出其他意思表示。卖方对上
述承诺事宜无条件予以支持并予以推动。

  (4)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
坤展实业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青科创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
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给守约
方造成损失的,适用定金罚则(履约保证金即定金),即若买方违约,则卖方没
收定金,若卖方违约,则卖方双倍向买方返还定金。若定金金额不足以补偿守约
方的所有损失,则违约方还应就该等损失作出赔偿。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与坤展实业的股权转让的履行尚需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3、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且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需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待
信息披露义务人补充相关资料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
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