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宜通世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出具《关于宜通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补充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中部分内容需
要 修 改;同时,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童文伟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66,980,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9%)书面提交的的《关于取消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调整后的《关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
析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
偿股份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并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王卫东                   李红滨                  罗乐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