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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邦讯技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志宏)2019-04-29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
求,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
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
人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勤勉尽责,以下是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会议的具体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董事会召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开次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议
                数         次数         数
   9           6           3           0            0           否

股东大会列席次数                                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发表《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 2018 年审
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
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发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发表《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
表《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关于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发表《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发表《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资金
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
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
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长期跟踪和研究通讯行业的发展趋势等
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
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
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
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
效的监督和核查。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9 年,本人将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夏志宏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