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关于收到法院改期开庭通知书的公告2021-08-04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1-061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改期开庭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23 日,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 02 民初 1472 号《传票》,公
司与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象广告”)追偿权纠纷一案将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10:30 分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上述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7)。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
02 民初 1472 号《改期开庭通知书》,现因客观原因,该案改定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 时 15 分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
公司将根据相关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