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天山: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2-09-16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  乌鲁木齐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层 郵編:830000

                     電話: (+86)(991) 3070288 傳真: (+86)(991)3070688

                             網址:http://www.grandall.com.cn




                                            1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赵旭东律师、张瑞琛律师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所律师通过远程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疆天
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刊登了《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该等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召
开时间、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
程、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2、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


     (1)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午 15:00 在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 262 号公司会议室通过
现场及远程通讯(视频会议)的方式如期召开。




                                     2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
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人股东
签到册》、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提供的相关股东资格证明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等资料,参加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9 人,参与投票的股份数为 106,769,5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1%,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为 1 人,代表股份
33,025,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8 人,代表股份 73,743,51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56%。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人员签到表》,出席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下列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查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票》、《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案表决结果(现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的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
果,上述第 2、3.01、3.02 项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 0 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4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以逐页加盖“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条形章并最后一页加
盖本所印章为有效文本。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温    晓   军                                  赵旭东




                                                          张瑞琛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