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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14-04-10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许可经营项目:第二、三类 6854
围:许可经营项目:第二、三类 6854 手术室、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第二
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第二类 6821 医     类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第二类 6822 医
用电子仪器设备,第二类 6822 医用光学器具、   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第二类 6823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第二类 6823 医用超声仪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第二类 6826 物理
器及有关设备,第二类 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     治疗及康复设备,第二类 6841 医用化验和基
设备,第二类 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第     础设备,第二类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二类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第二类 6864    第二类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第二类 6870 软件制造     6870 软件制造(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
(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第二类、       营)。第三、二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除
第三类医疗器械(详情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有创医用传感器),医
许可证,证号:浙 020280)批发、零售(在      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
第一类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的制造;第     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除一次性输血、输液器
一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       具);第二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光学器
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批发、零售(在许可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       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第
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       一类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的制造;第一
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
                                             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
                                             许可经营的项目。)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实行稳定、连续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实行稳定、连续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应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应
遵守以下规定:                               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
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配利润,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利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二)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董事会负       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      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董事会负
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      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
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
大现金支出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        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      大现金支出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
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      案,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
独立意见。                                  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
                                            独立意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
情形之一: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
                                            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
                                            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
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董事会同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时考虑股票股利的发放。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      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定性,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董事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还该股东占用的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
                                            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董事会同
                                            时考虑股票股利的发放。

                                                (五)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
定性,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董事
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
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该股东占用的资金。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