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10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5-01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
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
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前述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后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
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
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及后续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利润
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
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项目。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
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
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
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进行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
表无重大影响。
8、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9、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
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本次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具体会计
准则的制订、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
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