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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戴维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10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5-01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

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

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前述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后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

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

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及后续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利润

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

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项目。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

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

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

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进行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

表无重大影响。

    8、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9、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

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本次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具体会计

准则的制订、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

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