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投资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07-08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9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投资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战略目标与规划,实现外延式发展,于2015年7月8
日与无锡市未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央投资”)、无锡爱
尔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宝科技”)、无锡壹壹捌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壹捌投资”)、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投资”)、浙江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荣盛创投”)、吴波杰、袁建强、柴雅静、贺玉玲共同签署了
《关于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
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500万元向希瑞科技投资,其中450万元计
入希瑞科技注册资本,以取得希瑞科技本次增资后13.04%的股权,余
下4,050万元记入希瑞科技的资本公积。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未央投资
住所:无锡市北塘区仁和花园70-4号
法定代表人:吴卫红
注册资本: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
产);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爱尔宝科技
住所:无锡市上马墩路18号A块10楼1005
法定代表人:吴波杰
注册资本: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营养健康咨询(不含医疗性质);
日用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含需领取许可证项目)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壹壹捌投资
住所:无锡市解放西路369-1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安胜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郁
建辉)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
产);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鑫诚投资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湾里镇水阳江路47号
法定代表人:束龙胜
注册资本:2,10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及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经济管理人才开发。
(五)、荣盛创投
住所:萧山区益农红阳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李苹
注册资本:3亿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六)、自然人股东吴波杰,身份证号32020419640625****,持
有希瑞科技17.33%的股权;
(七)、自然人股东袁建强, 身份证号36062119641006****,持
有希瑞科技20%的股权。
(八)、自然人股东柴雅静, 身份证号34212219760518****,持
有希瑞科技2%的股权。
(九)、自然人股东贺玉玲, 身份证号34020219551012****,持
有希瑞科技6%的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注册号:320200000212899
2、名称: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3、住所:无锡市解放南路727号富安大厦第15层
4、法定代表人:吴波杰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生物医药制品、干细胞、基因检测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干细胞储存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4 年 04 月 01 日
9、营业期限:2014年04月01日至长期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未央投资 200 10 6.67
2 吴波杰 520 125 17.33
3 爱尔宝科技 600 200 20.00
4 壹壹捌投资 360 300 12.00
5 鑫诚投资 300 300 10.00
6 袁建强 600 600 20.00
7 荣盛创投 180 180 6.00
8 柴雅静 60 60 2.00
9 贺玉玲 180 180 6.00
合计 3000 1955 100
(三)、现有业务模式及经营状况
1、业务模式
希瑞科技所从事的是上游的干细胞存储行业,收入主要来自在新
生儿脐带/胎盘干细胞的储存服务。目前已经开展的新生儿干细胞存
储业务,包括胎盘间充质干细胞、脐带间充质干细胞。
新生儿干细胞储存业务开展模式为,希瑞科技与产妇在新生儿降
生前签订储存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希瑞科技在产妇分娩的医院配合
下,采集新生儿的脐带、胎盘等组织,由希瑞进行干细胞的分离、制
备并通过相应检测达到希瑞干细胞库的入库标准后,将制备好的干细
胞存入干细胞库储存 20 至 30 年不等。储存合同由希瑞科技与储户签
订,希瑞科技向储户收取干细胞的制备、检测费用及相应年限的储存
费用,收费方式有一次性收费和分五年共五期收取两种。
在储存期满后,新生儿达到法定成年人的时候,他(她)将有权
利来决定延长希瑞科技储存服务的期限或放弃干细胞的储存,并放弃
干细胞的所有权。
2、经营状况
目前,希瑞科技已在江苏无锡和广东佛山完成两个干细胞资源
库,每个库的容量为 30 万份,并分别建有相应的符合 GMP 标准的细
胞制备中心。两个库都已投入实际运营。其中的广东希瑞干细胞技术
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与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签
订了共建“佛山市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中心”的合作协议,该中心的主
任将由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的知名科学家出任,从而形
成与广东省本地单位的密切合作。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合作三方
已经申报了广东省和佛山市的两个重大科技项目、一个领军人才项
目。
希瑞科技销售团队已覆盖江苏、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北京
等地区,业务合作医院超过 40 家。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希瑞科
技共有在职员工 118 人,其中销售团队 62 人,核心技术团队 23 人。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4 年度 2015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76,415.10 1,345,339.61
营业成本 169,532.26 443,201.78
利润总额 -2,706,760.21 -4,039,145.29
净利润 -2,706,760.21 -4,039,145.29
净资产收益率 -22.59% -17.90%
项目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5 月 31 日
总资产 11,843,835.92 23,061,828.99
总负债 -139,403.87 499,026.90
净资产 11,983,239.79 22,562,802.09
(由于目标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业务量尚不多,因此公司对目标
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但未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与希瑞科技全体股东完成了增资协议的
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的先决条件
1、各方确认并同意,以下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由投资方书面
豁免的情况下,投资方有义务缴付增资款:
(1)、投资方在投资前,如果希瑞科技原股东或其关联方存在占
用希瑞科技或其子公司资金、或希瑞科技或其子公司为原股东或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必须在本轮增资前妥善解决,并取得投资方的认可。
(2)、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增资的法律、法规、法院或有关
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
实际控制人、投资方、希瑞科技或增资本身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
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3)、希瑞科技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
希瑞科技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等。
(4)、原股东和希瑞科技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
所述交易所需的全部同意和批准已经取得并维持完全有效;
(5)、过渡期内,原股东、希瑞科技各自在本协议第六条各自所
作对其有关的陈述与保证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
(6)、原股东和希瑞科技均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和遵守本协
议、其附件或本协议提及文件要求原股东和希瑞科技于增资完成日或
之前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协议、义务和条件;
(7)、过渡期内,不存在或没有发生对希瑞科技的资产、负债、
盈利前景和正常经营已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它情况;
(8)、本协议及其附件经原股东、希瑞科技及投资方适当签署并
生效;
(9)、原股东已适当批准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并已有效
放弃对本协议下增资交易的优先认购权;
(10)、希瑞科技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完
成投资方向公司委派的董事在有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
2、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希瑞科技或其原股东故意或过失
导致本协议上述条款的任何条件未全部实现,则投资方有权单方解除
本协议,并要求希瑞科技与其原股东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二)、增资方案
1、各方确认并同意,公司拟以总额 4,500 万元向希瑞科技投资,
其中 450 万元计入希瑞科技注册资本,以取得希瑞科技 13.04%的股
权,余下 4,050 万元记为希瑞科技的资本公积。
2、本轮增资完成后,希瑞科技注册资本增加 450 万元,即注册
资本由原 3000 万元增加至 3,450 万元。
3、本轮增资完成后,希瑞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无锡市未央投资管理有
1 200 10 5.80
限公司
2 吴波杰 520 125 15.07
无锡爱尔宝生物科技有
3 600 200 17.39
限公司
无锡壹壹捌投资企业
4 360 300 10.43
(有限合伙)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
5 300 300 8.70
限公司
6 袁建强 600 600 17.39
浙江荣盛创业投资有限
7 180 180 5.22
公司
8 柴雅静 60 60 1.74
9 贺玉玲 180 180 5.22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
10 450 450 13.04
有限公司
合计 3,450 2,405 100
4、各方确认并同意,投资方应将上述条款约定的投资金额按以
下约定条件,以现金方式付至希瑞科技的账户。
(1)、在希瑞科技原股东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希瑞科技章程进行了
修改并经股东会同意签署后,向投资方提供《股东会决议》及《公司
章程》等文件正本。
(2)、投资方在收到上述所述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投资款
4,500 万元人民币。
5、各方确认并同意,投资方按上述条款约定支付相应投资款,
则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完成。
6、增资款的使用
希瑞科技原股东及希瑞科技向投资方承诺,投资方本次投入希瑞
科技的增资款将全部用于以下目的:
a、干细胞及免疫细胞库的扩建;
b、希瑞科技新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
c、用于补充希瑞科技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增资款的 30%。)
(三)公司治理
1、董事会。本协议签署后,希瑞科技将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的
组成人数为 5 人,包括(i)原股东共同提名的董事 4 名(以下简称“实
际控制人董事”)和(ii)投资方推荐的董事 1 人(以下简称“投资方
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希瑞科技设置总经理一名,由吴波杰担任。
副总经理若干名,经投资方认可后由董事会聘任。
3、监事。希瑞科技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未来的投资方向将始终立足于主业、积极拓展相关产业链,
以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次公司溢价
投资希瑞科技,主要是考虑到干细胞产业未来广阔的市场前景、投资
标的的稀缺性以及该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发展潜力,并能与公司相关业
务发展产生协同效应。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进入干细胞存储、细
胞再生医疗应用这一前沿领域,并可以借此机会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
品线,构建公司更合理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公司的
盈利水平,从而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二)、存在的风险
干细胞领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全新的业务领域,受国家政策、市
场、经济环境、人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
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
部风控制度、财务管理、业务运营管理等一些列内控制度体系,以促
使其稳健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投资的独立意见;
3、《关于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