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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珈伟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
    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参股公司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湖振合”)资产负债率达到 70%以上,故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金湖振合相关的股权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 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金湖振合由于日常经营需要,分别在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北银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办理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并由陕西新华水利提供 100%的
    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
    行苏州分行”)申请了项目贷款并由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水
    力发电”)提供 100%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                  贷款或融
              债权人                  担保人             担保范围和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被担保人                  资金额

                                                    在本金 43,500 万元的额度
            光大银行苏
金湖振合                  43,500    新华水力发电    内为相应还本付息义务提       合同约定期限
              州分行
                                                    供连带责任保证。

                                                    在本金 22,500 万元的额度
            中核融资租
金湖振合                  22,500    陕西新华水利    内为相应还本付息义务提       合同约定期限
            赁有限公司
                                                    供连带责任保证。

金湖振合    北银融资租    22,500    陕西新华水利    在本金 22,500 万元的额度     合同约定期限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赁有限公司                                     内为相应还本付息义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                88,500             -                      -                       -


         因华源新能源持有金湖振合 20%的股权,在担保方陕西新华水利、新华水力
     发电及借款人金湖振合均确保本次借款仅用于借款人金湖振合公司运营、业务发
     展的情况下,华源新能源就陕西新华水利和新华水力发电为金湖振合提供的各
     《保证合同》项下之保证责任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的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为:1.本金部分:借款人实际收到款项的 20%,并根据实际贷款余额下
     调该 20%的基数;2.利息部分:本协议项下反担保保证责任对应的未付本金项下
     的应付未付利息。具体情况下如下:
                                                                                  单位:万元


反担保对方       反担保方            反担保范围和方式          反担保金额        反担保期限


                              对金湖振合向光大银行苏州                       反担保期间为新华

新华水力发                    分行未清偿的本金及利息承                       水力发电在《保证
                华源新能源                                         7,700
电                            担 20%的保证责任并履行保                       合同》项下的担保

                              证义务。                                       期间。

                              对金湖振合向中核融资租赁                       反担保期间为陕西

陕西新华水                    有限公司未清偿的本金及利                       新华水利在《保证
                华源新能源                                         3,932
利                            息承担 20%的保证责任并履                       合同》项下的担保

                              行保证义务。                                         期间。

                              对金湖振合向北银融资租赁                       反担保期间为陕西

陕西新华水                    有限公司未清偿的本金及利                       新华水利在《保证
                华源新能源                                         4,058
利                            息承担 20%的保证责任并履                       合同》项下的担保

                              行保证义务。                                         期间。

                            合计                                 15,690               -

         二、反担保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被担保人: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金湖县塔集镇金平村(陈家圩)
    法定代表人:崔联华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发电站
的资产管理;光伏产品研发、销售;园艺作物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金湖振合
20%的股权,金湖振合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二)陕西新华水利概况
    1、反担保对方: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 B 座 19 层
    3、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7-09-19
    5、法定代表人:王仁伟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6、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运营、管理;水电
枢纽的开发、管理;水利水电及供水、供热项目开发;电力输配、电力供应;售
电业务;电力设备设施检修、试验;电力工程承装;氢能源利用、燃气发电、风
力发电、城市垃圾发电、太阳能利用、潮汐发电、地热、储能及新能源项目的开
发、建设、咨询及技术服务;工程建设设备、材料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仅
限分支机构)、销售;成果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矿业、旅游及房地产开发。(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
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7、与公司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8、陕西新华水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华水力发电概况
     1、反担保对方: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幢 B1-0808
室
     3、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9-11-17
     5、法定代表人:戴雄彪
     6、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水力水电工程建设咨询;
技术服务;设备租赁;销售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8、新华水力发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湖振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资产总额                             122,998.00                 117,042.45

负债总额                              98,217.39                  92,748.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2,000.00                  4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7,453.38                  11,984.98

净资产                                24,780.62                  24,293.46

营业收入                              13,916.19                  10,480.30

利润总额                                3,648.53                  2,986.89

净利润                                  3,338.61                  2,528.22

资产负债率                                 79.85                     79.24

    (五)陕西新华水利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8,183.04               424,948.87

负债总额                              282,574.81               350,287.22

其中:银行贷
                                      111,950.00               142,864.06
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
                                       99,352.01                85,535.16
额

净资产                                 55,608.24                74,661.65

营业收入                               19,655.85                29,308.17

利润总额                                2,160.73                 7,478.46

净利润                                  1,580.45                 5,995.92

资产负债率                                 83.56%                   82.43%

    (六)新华水力发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12,073.67           5,701,208.74

负债总额                                4,281,187.99           4,659,653.0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3,276.67          2,433,254.98


 流动负债总额                           1,629,187.66           1,291,828.72

净资产                                     930,885.68          1,041,555.70

营业收入                                   334,348.32             347,708.59

利润总额                                    12,181.19              31,579.27

净利润                                       4,951.48              24,247.05

资产负债率                                      82.14%                 81.73%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反担保对方: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3、反担保内容:因华源新能源持有金湖振合 20%股权,在陕西新华水利、新
华水力发电及贷款人金湖振合均确保本次借款仅用于借款人公司运营、业务发展
的情况下,华源新能源就陕西新华水利、新华水力发电为金湖振合与光大银行苏
州分行、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北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融资签署的各
《保证合同》项下之保证责任提供反担保,保证范围为:A 本金部分:借款人实
际收到款项的 20%,并根据实际贷款余额下调该 20%的基数。B 利息部分:本协
议项下反担保保证责任对应的未付本金项下的应付未付利息。
    4、反担保金额:共计 15,690 万元人民币
    5、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反担保期限:为陕西新华水利、新华水力发电在各《保证合同》项下的
担保期间。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具体反担保条款,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陕西新华水利及新华水力发电为金湖振合的业务发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
资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
持股比例(20%)对上述担保向陕西新华水利和新华水力发电提供反担保,公平
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
此,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陕西新华水利及新华水力发电为金湖振合向银行贷款和金融机构融资的顺
利实施而提供了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源新能源按持有金湖振合的持股比例
(20%)对上述担保向陕西新华水利和新华水力发电提供反担保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反担保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本次为陕西新华水利及新华水力发电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华源新能源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陕西新华水利和新华水力发电为保证金湖振合向银行贷款和金融机构融资
的顺利实施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源新能源按持有金湖振合的持股比
例(20%)对上述担保向陕西新华水利和新华水力发电提供反担保,本次提供反
担保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过会的全部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
额累计为 80,182.69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281.46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57,773.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1%;上市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9,901.23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
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
公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