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
源”)因司法处置将被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卖
出 1,13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37%;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4),振发能源因股权质押担保违约将被质押权人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泰”)通过平安证券和国元证券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卖出振发能源所持 1,20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46%;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4),振发能源因司法处置将被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融证券”)强制卖出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804,56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62%。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持股数量变动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自该公告披露至
今,振发能源所持股份变动比例再次达到 1%。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截至2021年4月2日,前述预
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合计减持8,282,017股,减持变动比例达到1%,具体情况
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 9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1-4 至 2021-4-2
股票简称 珈伟新能 股票代码 300317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828.2017 1%
合 计 828.2017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1722.2963 26.35% 20894.0946 25.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722.2963 26.35% 20894.0946 25.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振发能源因司法处置将
被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卖出 1,130 万股
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风证券已减持 1130
万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振发能源因股权质押担保违约将被质押权人安徽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兴泰通过平安证券和国元证券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振发能源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所持 1,20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
徽兴泰已减持 521.57 万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振发能源因司法处置将
被华融证券强制卖出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804,56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证券已减持 0.8767 万股。
其中天风证券的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剩余两个减持计划均尚未履行
完毕。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5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