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珈伟新能:关于金昌振新西坡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2021-04-28  

                        关于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亚会专审字(2021)第01110163号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聚杰金融大厦 20 层
                                                             电话 +86 10 84715612
                                                             传真 +86 10 88312386
                                                             www.apag-cn.com




        关于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1)第 01110163 号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管理层

编制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珈伟新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珈伟新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发表

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四、鉴证结论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我们认为,珈伟新能管理层编制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金昌振新西

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情况。




     附件: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26 日




                                 专项报告 第 2 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 99 号

    成立时间:2012-11-22

    法定代表人:查正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056480621M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及技术咨询;新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电力技

术咨询;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

金融业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

化学危险品)、服装、百货、纺织品、工艺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矿产品、装

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坡电站”)100%的股权,其

中振发能源持有西坡电站 100%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

    根据 2019 年 4 月珈伟新能与振发能源签订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发新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二》,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

为: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

价格。

                                    专项报告说明 第 1 页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 S041 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人

民币 220,267,145.52 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20,267,145.52 元。

    二、股权收购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根据 2019 年 4 月珈伟新能与振发能源签订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

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二》约定,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

期间(业绩承诺年度)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振发能源承诺,西坡电站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原则)分别不

低于人民币-438.79 万元、4,941.56 万元和 5,037.20 万元。

    三、实际盈利情况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53 万元。

    四、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说明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盈利数低于承诺盈利数 4914.03 万元。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专项报告说明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