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28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拟
提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Advion,Inc.2023年度预计与Interchim SAS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利 班 均 张晓甦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