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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古群)2019-04-23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学习规范运
 作知识,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
 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应列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共十次)
                                                                   (共三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席会议

          10              0              0           否                         3


     本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
 技术官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意见:《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高管薪酬情况、2018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计提商
誉减值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4、2018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意见:《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意见: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2018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意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7、2018 年 8 月 28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8、2018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意见:《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10、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
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并且,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独立董事:古群

                                               2019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