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大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相应会计政
策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中的
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0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
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1)资产负债表中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
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
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在利润
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
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调整前报表项目:应收票据 21,427,381.60,应收账款 37,641,295.02,调
整后报表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9,068,676.62;调整前报表项目:应付票
据 29,500,000.00,应付账款 59,025,474.34,调整后报表项目: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 88,525,474.34;调整前报表项目:管理费用 19,592,252.81,其中:研
发费用 22,009,654.58,调整后报表项目:管理费用 19,592,252.81,其中:研
发费用 22,009,654.58。该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最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修订,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