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08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9-120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 10:0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监事李琼、杨忠东、童惠芬、
副总裁王江波、李鹏、王建民、财务负责人姬小燕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连程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连程杰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第一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
考试,《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未收到。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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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具体事项及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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