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19-10-08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9-12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同意聘任连程杰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简历见附件)
连程杰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第一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培训班考试,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未收到,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
前,连程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
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同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连程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929003
传真:027-81929090-9003
电子邮箱:zq@hcsemitek.com
联系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路8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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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附个人简历:
连程杰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计算
机专业本科、硕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讲师,曾任职于义乌工商学院、浙江英特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浙江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行政总监等职。
连程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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