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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旋极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7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
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
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
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