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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利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9-10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国药洁诺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51%股
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受让国药洁诺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药洁诺”)51%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
需要。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进行,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受让股权事项。
       二、关于向国药洁诺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国药洁诺提供借款,
用于偿还国药洁诺对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
开展并降低其融资成本,且公司有能力对国药洁诺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
提供借款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借款事
项。




                                      1
独立董事签字:




 于成磊          李明文




                              二○二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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