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利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6-14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的董事长以及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
3、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相关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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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卫茂 鲁旭波
戴雪光
二○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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