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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利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7-09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定董事长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确定董事长薪酬系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

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确定的董事长薪酬,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

价格调整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

是可行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3,1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卫茂                           戴雪光



   鲁旭波



                                         二○二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