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2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通过电子
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傅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
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拟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
的议案》
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拟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公司拟在合肥
高新区购置 20 亩用地设立营运中心及实验室,总投资额约 4.5 亿元人民币。董
事会同意在总投资金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一切相关事项,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一切相关事项。
《关于与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达成中颖电子第二总部合作意向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9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0 号公告]《关于修
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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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条款进行修订。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及《公
司法》中有关股份回购的修改决定等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故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系在前次公告的拟修订《公司章程》版本上进行。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增加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24.02%股份的控股股东威朗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朗国际”)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与合肥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拟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